制定“宁静小区”区域标准治理噪声污染多了一味良药

发表时间: 2023-11-05 08:31:53 来源:工程案例

  “宁静小区”有了区域标准。据报道,10月11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发布的区域标准《美丽家园住宅区环境保护规范宁静小区》等。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针对小区常见的噪声污染源,《标准》首次明确小区广场舞时间、音量及位置等管控要求等。

  半夜楼上的“咣当”声,邻居搓麻将的嬉笑声,窗外店铺大喇叭的吆喝声,远处建筑工地的轰隆声,楼前广场舞音响的嘈杂声……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遭遇过形形的噪声,也曾对这些无形无味的污染无可奈何。之前,媒体曾曝光过一些冲突案例,有的居民受不了广场舞的“大喇叭”,一气之下将对方音响扔进河里;有的跟对方沟通无果,自提音响到广场“以毒攻毒”;有的受不了楼上异响,网购“震楼器”蓄意报复,引发旷日持久的诉讼等。

  根据生态环境部每年发布的《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报告》,连续多年噪声污染投诉占据环境投诉总量前列。据统计,仅2020年,全国省辖县级市和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受理的环境噪声投诉举报达到201.8万件,其中以社会生活噪声投诉举报最多,占53.7%。密集如雨的噪声污染投诉,折射出社会治理不足,而冲突的加剧也不利于营造和睦和谐的社会关系。

  应该说,2021年12月24日《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通过,打响了治理噪声污染的第一枪。该法对噪声排放标准、噪声污染源头预防、噪声污染惩处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尤其受到好评的是,针对广场舞等娱乐健身噪声,该法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等,让广场舞在法律平台起舞。

  问题在于,作为一部国家法律,只是对社会现象的普遍性规范,而不是事无巨细的“标准”,所以在照进现实时,这部针对性的法律也不可避免遇到约束“抽象”、规定“过粗”等不足。由于法律不可能细化到规定具体的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一些噪声污染的制造者便以“法无禁止皆可为”为借口,继续为所欲为,而这也让“宁静小区”的憧憬构想停留在纸面之上。

  审视厦门市近日发布的“宁静小区”区域标准,沿着《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向,在“落地”“落实”“落细”上下足了功夫。比如,着重针对广场舞,建议音响设施不得朝向噪声敏感建筑、远离最近噪声敏感建筑至少25米,音量不高于75dB,活动时间不早于7:00、不晚于21:00,如此“细致入微”的规范,划清了群己权界、权利边界,有利于公共场所管理者“按图索骥”、依规操作,更有助于公众妥善行使自身权利,减少冲突发生。

  值得肯定的是,“宁静小区”区域标准还有一套配套措施。依托该《标准》建立的“宁静小区”评价指标体系,对小区声环境质量的监测方法和“宁静小区”评价方法等,也都进行了明确。治理噪声污染是一场文明与不文明的持续较量,继《噪声污染防治法》出台后,发布“宁静小区”区域标准,治理噪声污染打出了组合拳,指向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 柳宇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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