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污水污染防控“常态化”涉疫污水处理有这些事项要注意!

发表时间: 2024-03-13 14:20:22 来源:极速直播吧官网

  我国也发布了相关积极地推进涉疫医疗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作通知和规范应急监测要求。

  3.《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环办水体函〔2020〕52号)

  而未建设污水处理设备或设施不完善的,污水需进行预消毒,依托乡镇污水处理站(农村污水处理设备)或采取移动式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

  采用独立化粪池做消毒的,原则上应在末端定期加氯消毒,不具备末端消毒条件的,应做改造,改造确实有困难的,应将污水(上清液)引至临时性污水处理池(罐、箱)内进行加氯消毒后排放。

  投药量、消毒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一般初次投加含氯消毒剂,有效氯40mg/L以上,并确保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达6.5mg/L-10mg/L。

  对确诊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隔离观察人员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依规定严格消毒,达到一定的要求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涉疫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格栅渣,在清理、收集过程中应当立即消毒,并严格按照涉疫医废处置。

  涉疫相关单位的污水经消毒后,出水各项指标应满足《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的有关要求,其中粪大肠菌群数应小于100个/L,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余氯含量应低于10mg/L,污水立即进入外环境,其余氯含量应低于0.5mg/L。排口余氯含量高于排放要求的,应根据真实的情况进行必要的脱氯处理,防止外排废水余氯过高引发生态环境安全问题。

  根据生态环境部《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余氯现场监测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要求,涉疫单位组织并且开展排放废水自行监测,加密监测废水中余氯指标频次,原则上定点医疗机构每24小时自行监测不少于4次,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点每24小时自行监测不少于2次。加快定点医疗机构安装余氯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生态云平台联网。

  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其他指标监测,如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可以少于1次,排放口pH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COD和SS每周监测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等。

  涉疫废水监测采用现场快速检测或调查的方式,禁止带回实验室,并尽可能在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或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开展采样和监测工作。

  但是有些原先将医疗污水检测工作委托给了第三方机构的医院,有些时候因为交通管制等种种原因,第三方机构到不了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现场,医院又着急了解医疗污水消毒效果。对此,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开展自行检测,缺乏自行检测能力时,还能够使用试纸检测余氯、纸片法测定粪大肠菌群数等方法快速检测,为判断消毒效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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