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6月30日全市禁止!

发表时间: 2024-01-02 19:46:09 来源:新闻中心

  建筑工地禁止在午间12:00—15:00、夜间10:00—次日6:00施工作业,若因特殊情况(抢修、抢险作业等)确实需要午间及夜间施工的,应经辖区内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

  整治期间,有关部门将组织1—2次全市统一整治“零点行动”,重点整治未经审批的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扰民现象,结合整治渣土车“滴洒漏”行为。同时,加强与辖区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执法监管,严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为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市城管局督查二大队将加强对中心市区集中整治活动的协调、督导,对中心市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突出严管重罚,提高整治实效。

  “建筑施工工地违规产生噪声的,可以处予1000元—5000元的罚款。”洛江区城管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他们正全面摸底排查辖区内各在建工地,摸清在建工地施工情况和渣土运输情况,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做好文明施工的指导,敦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他们每天安排队伍进行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按规定施工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对于易反复、反弹的工地,及时派员专人值守。

  除城管部门开展噪声整治之外,2021年中高考期间(6月2日—8日,6月21日—27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鲤城、丰泽生态环境局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从快从重查处工业公司噪声污染投诉件。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或处以罚款。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各种扰民噪声污染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自查和整改工作应于6月1日前完成。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特别提醒,中高考期间,市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尤其是建筑施工工地、“三厅”场所,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

  此外,中高考期间,禁止在学校及周围200米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同时,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生态环境局及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一律停止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审批。

  记者了解到,市民在进行噪声扰民投诉时,应按不同噪声类型向相应部门投诉,以减少流转时间,加快处理。环境噪音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这四种噪音污染分别由三个部门进行防治管理,具体的分工是:

  公安部门主要处理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音响广播喇叭噪声扰民,娱乐场所中的迪吧、歌舞厅、夜总会等没有采取隔音措施以及猜拳声、麻将声、家庭室内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此外,交通噪声也由公安部门处理,群众可直接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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