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噪声污染无处遁形

发表时间: 2024-03-25 03:18:43 来源:新闻中心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中心了解到,以南宁为试点的广西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系统于2023年底正式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这是广西噪声自动化监测和手工监测融合发展的重要标志,不仅填补了广西声环境自动监测的空白,也为其他13个市推进城市区域噪声自动监测提供了样板,加强完善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形成以自动为主、手工为辅的融合监测,为建设广西宜居城市提供了更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

  “该套监测系统可实现全天候不间断监测,能识别噪声声源并录像,实现监测数据实时采集,有望成为城市声环境状况最准确可靠的耳目。”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四级调研员黄超说。

  据介绍,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主要由噪声监测子站、噪声监测系统等组成,具有统计分析、频谱分析、总值分析和噪声事件报警、自动录音并上传等功能,还可依据气象模块的测量结果自动标记下雨或大风时的数据等。

  “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有录音回放功能,我们大家可以对异常监测数据时段录音进行回放,及时查明异常数据原因,为环境管理部门对污染源追踪溯源提供科学依据。”黄超说。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中心大气监测与预警预报室高级工程师黄增表示,2月24日,广西声环境监测平台数据审核人员发现青秀区凤岭北有个点位噪声值超标,经过运维人员在手机App上查询后发现有突发噪声,后面调取录音来听,判断出点位周边有人放鞭炮。

  “以前的声环境监测主要以手工监测为主,且只能监测声音有多少分贝、是否超标。随着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建成,我们大家可以通过声源识别溯源系统判断声源和类型,对噪声污染治理更有明确的目的性、更精准。”黄增表示,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的自动预警、声源识别和溯源功能,能精准锁定噪声污染来源,为后期噪声污染投诉和精准整治提供监测数据。

  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近年来,广西发布的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也包含了“声环境”部分。以2022年区域声环境数据为例,全区14个设区市昼间区域平均等效声级为54.9分贝,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南宁市原来的声环境质量手工监测点位大部分集中在城市中心区,部分点位受到各种各样的环境和客观因素影响,监测结果不具备代表性。”黄超说。南宁市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前,监测人员每季度对南宁市20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进行1次24小时手工监测,全年仅监测4次,无法实时对噪声进行监控。“今年安装了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后,非常大程度上减轻了现场监测人员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黄增说。

  随着全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管理系统平台的搭建,可实现自动监测数据实时传输、监测设备远程质控、GIS地图可视化展示、突发声源自动预警、环境质量实时排名等功能,通过对城市声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管理人员足不出户即可掌握整个城市的声环境实时状况,有效解决以往监管不到位、监管人力不足等问题。

  2023年6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文明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要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持续推进广西声环境质量改善,力争到2025年,广西14个设区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区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南宁作为广西首个声环境自动监测站试点城市,目前共建设20个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点位,覆盖青秀、兴宁、江南、良庆、邕宁、西乡塘、武鸣等7个行政区,包括文教办公、居民住宅、工业公司及道路交互与通行等4类功能区。

  广西将持续加强噪声污染源头防控,加大噪声监管执法力度,细化社会共治举措,聚焦明显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扰民,创造宁静生活环境。从2025年起,自治区及各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公开发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和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噪声污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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