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进行时 噪声污染防治 守护宁静生活

发表时间: 2024-04-27 18:07:22 来源:新闻中心

  9月8日大理市委政法委·大理市融媒体中心(大理人民广播电视台)FM99.9本期《城市进行时·政法篇》节目嘉宾:大理州律师协会法治宣讲团成员、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张梦萍,和您一起关注:噪声污染防治,守护百姓宁静生活。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自古以来,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与声环境质量紧密相关,美好生活,离不开“宁静”二字。然而,跟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广场舞、夜间施工、飞车“炸街”……形形的噪声搅扰着人们的生活。

  近年来,在环保热线举报平台中,噪声投诉长期居高不下,位居各污染要素的第二位。噪声危害人类健康,影响社会和谐。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噪声污染防治法》。这部法律有哪些亮点?将在哪几个方面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让人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能够准确的看出,本条是以“噪声+扰民”作为认定的方式用于解决之前在噪声污染行为法律中的监管空白问题。

  特别是新法对于没有噪声排放标准产生的领域也进行规定,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广场舞音响、夜市、机动车炸街等噪声扰民的行为,如果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了噪声的,同时干扰到周边民众的生活、工作、学习的,均会被认定为噪声污染。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的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对于违法上述规定,第八十二条还规定了,首先是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夜市、酒吧等商业场所,《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经营管理者,要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适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音声的办法来进行广告宣传。”违反该规定的,是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

  对于炸街扰民的行为,“禁止驾驶改装机动车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对于违反该规定的,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的法律和法规处罚。而对于以上这些行为,如果劝阻、调解、处理未能制止的,仍然进行持续性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学习,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有。《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明确了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第八十九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真实的情况,制定本地方噪声污染防治具体办法。”这个规定,可以让不一样的区域的政府部门灵活掌握因地理区域等造成的差异问题。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保密。举报事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要求答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处理举报事项的部门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

  在《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多个条款具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处罚规定中,对于监管部门、具体场所管理单位和个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比如公安、城管),甚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基层群众资质组织、业委会等都进行有关的规定。

  如果遇到了噪声,并且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了困扰,找到噪声源头,就能够准确的通过噪声源头的管理人或单位做投诉、举报。

  这里要特别区分的是“生活类的噪声”“施工类的噪声”“经营性噪声”,几者所主管的单位不同,比如建筑设计企业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不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有关标准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如果确实无法知道应该由谁管理的,可以直接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投诉之后,有关部门也会根据所实施的具体噪声污染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比如责令整改、罚款、责令停业,构成犯罪的追求刑事责任。

  2、手机下载“蜻蜓FM收音机”等App,搜索大理人民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可同步收听或回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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