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 汕头市第五建安总公司被罚款55万元

发表时间: 2023-12-09 22:35:11 来源:新闻中心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高玉婷)近来,信誉我国(广东汕头)网站发表,汕头市第五建安总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则,被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归纳执法局行政罚款人民币5.5万元。其行政处分决议书文号为汕环执罚﹝2023﹞48号。

  处分信息数据显现,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归纳执法局于2023年3月16日23时50分至3月17日01时05分对汕头市第五建安总公司承建坐落汕头市金平区外马路28号的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住院归纳大楼(应急大楼)项目混凝土浇筑的施工工地进行突击查看。现场查看时,发现汕头市第五建安总公司施行了以下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汕头市第五建安总公司承建的坐落汕头市金平区外马路28号“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住院归纳大楼(应急大楼)”项目混凝土浇筑的施工现场有施工工人正在进行施行工程作业,现场有2台混凝土搅拌车正在进行负一层的混凝土浇筑施工作业,浇筑施工全套工艺流程有噪声排放。现场汕头市生态环境金平监测站对汕头市第五建安总公司承建的坐落汕头市金平区外马路28号“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住院归纳大楼(应急大楼)”项目混凝土浇筑的施工工地西侧鸿沟环境噪声进行采样监测。依据《监测陈述》(汕环金监测HZ字[2023]003号)监测成果为,该修建施工工地西侧鸿沟外1米的夜间环境噪声强度为69dB(A)(标准限值为:55dB(A)),最大声级为94.4dB(A)(标准限值为:70dB(A)),均超越《修建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2523-2011)中表4.1排放限值及4.2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越限值的起伏不得高于15dB(A)的排放标准限值。汕头市第五建安总公司上述行为构成“超越噪声排放标准排放修建施工噪声”的环境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则的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则,参照《汕头市标准行政处分裁量权规则》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则;汕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归纳执法局决议对汕头市第五建安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分: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55000元)。

  据揭露材料显现,汕头市第五建安总公司,成立于1980年,汕头市建工集团成员,坐落广东省汕头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子修建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555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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