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赣锋锂业有限公司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发表时间: 2024-01-16 07:04:14 来源:噪声治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我局拟对上饶赣锋锂业有限公司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位于江西横峰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新能源组团,属新建项目。项目以锂云母、硫酸钙、碳酸钙、钾钠复盐、碳酸钠、氢氧化钠、98%浓硫酸、氧化镁、氨水等为原辅材料,经备料、混料、立磨烘干、陈化、压砖、隧道窑焙烧、熟料磨浸、分离洗渣、净化、蒸发浓缩、沉锂工序、粗品洗涤、碳化、热解、精品洗涤、干燥包装等工序生产电池级碳酸锂;以碳酸锂生产的基本工艺中的沉锂母液为原料,通过硫酸脱碳、蒸发结晶、冷冻结晶、干燥工艺生产富铷溶液和元明粉。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2.5万t电池级碳酸锂、8.5万吨元明粉、5997.275t富铷溶液。

  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223143.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0万元。

  项目干燥立磨粉尘、混料粉尘、压砖粉尘经管道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投料输送粉尘通过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外排;隧道窑烟气采用烟气冷却+SCR脱硝+布袋除尘器+脱氟塔+脱硫塔+电除雾处理,后经不低于27m高排气筒外排;硫酸中和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用冷凝+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外排;破碎筛分粉尘与立磨粉尘采用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外排;硫酸钠干燥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硫酸钠钾干燥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碳酸锂干燥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碳酸锂粉碎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采用二级旋风除尘+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碳酸锂包装粉尘采用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碳酸锂粉碎粉尘、碳酸锂包装粉尘一并通过一根不低于2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污染源产生点采用负压抽风,减少原料投料环节及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氟化物、SO2、NOX、氨气、铊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

  项目产生的焙烧烟气处理废水、洗车平台废水、焙浸车间地面冲洗水和固渣渗滤液等含铊生产废水经“生物制剂螯合沉淀法”预处理,后与硫酸雾处理废水、树脂反冲洗废水、循环水系统定排水和沉锂车间地面冲洗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再与经化粪池预处理过的生活垃圾污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接入横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接入碳酸锂车间的含铊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废水污染物铊排放执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 1149-2019),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横峰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从严执行。

  项目噪声大多数来自烘干窑、隧道窑、熟料破磨系统、干燥机、粉碎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应优化项目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项目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硫酸钠钾盐回用来生产,废布袋、废原料包装袋、废滤布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除铁渣外售建材生产企业利用处置,废耐火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化验室废液、除铊渣、废树脂、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于锂渣、净渣、脱硫脱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企业应先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做储存、运输、处置,待鉴定固废属性后,再按有关要求分类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执行《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若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原辅料仓库、中间罐区、焙浸车间、沉锂车间、综合仓库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主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承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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