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噪声扰民怎么办?律师:不同来源噪声解决方法不同

发表时间: 2024-02-18 19:07:00 来源:噪声治理

  噪声,看似小事,却关乎个人的身心健康和邻里和谐,因为噪声而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近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在整改落实投诉问题中,7处噪声扰民问题得到整改。

  环境改善的同时,作为可能遭遇噪声困扰的普通人,面对噪声扰民,该怎么样处理呢?面对企业单位、经营场所的噪声扰民,和邻里之间的噪声扰民,解决方法一样吗?律师给出的专业建议帮大家正确地处理噪声扰民。

  7月27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发布关于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问题验收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包括东寺街西寺塔等在内的7处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均已整改。

  行动中,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组织民警对跳广场舞的群众开展法律和法规宣传,对有关人员和周边群众进行责任告知。

  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西山区东寺街西寺塔广场舞噪声扰民,西山区福景路船房村桥上每天19时至23时广场舞噪声扰民,润城十区至前卫西路间广场广场舞噪声扰民,绿景花园小区围墙外约4米处小广场每晚广场舞噪声严重扰民,团结街道大兴社区大兴村公房内噪声、异味扰民,西坝路怡园公园噪声扰民,船房村桥上广场舞噪声扰民等7处问题均得到整改。

  云南雁序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杰分析,《噪声污染防治法》开宗明义阐明了本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进行了规范,对群众关心的邻里噪声、娱乐健身噪声、装修噪声、商业经营噪声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噪声扰民问题作出针对性的防范、治理、处罚规定,明确因噪声污染受到干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维权救济的渠道和方式。

  白杰提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遭受各种各样的噪声,如工厂机器的轰鸣、建筑施工工地彻夜施工、飞车党半夜“炸街”飙车、商贩扩音喇叭持续反复的叫卖、广场舞音响的震颤等。

  那么,在遇到上面讲述的情况如何维权,《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对这样一些问题作出规范的同时,指明了维权路径。

  法律规定,产生噪声的工业生产企业、实施工程单位、交通运输行业从业者、主管单位及设施维护责任单位、政府部门应建立完善噪声污染防治自律性监测措施、制度和治理方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众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

  同时,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志愿者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在监督反映、矛盾纠纷调处等环节发挥积极作用。

  白杰建议,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噪声扰民问题时,如果噪声是企业单位、经营场所等长期持续产生的,可以向生态环境部门投诉反映,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仔细的检测处理。如果社会生活噪声来源于邻里之间或其他非固定场所、时段,可在尝试借助手机等电子科技类产品上的相关检测软件、程序等进行初步检测,固定相应音、视频证据后,与产生噪声的单位或住户、个人交涉制止,或及时向物业服务单位、业委会、社区街道等反映解决,如仍没有办法解决,可向派出所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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