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噪音污染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 2024-03-08 10:09:48 来源:噪声治理

  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考生有一个杰出的日子、学习和考试环境,避免和根绝环境噪声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法令》等法令和法规规则,我县将于2021年6月1日至6月16日对城区环境噪声加强监督管理。特布告如下:

  一、县城区修建施工工地一定要采纳切实有用的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减轻因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2021年6月1日至6月16日期间,制止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清晨6时)进行发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作业;考试期间6月7日至8日、6月14日至16日全天制止全部发生噪声影响的修建施工作业。

  二、制止在大街、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活动(包含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中运用音响器材搅扰学生日子、学习和考试。

  三、室内歌舞厅等文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者一定要采纳有用办法,使其鸿沟噪声契合国家规则的排放规范,不得搅扰学生学习和歇息。

  四、制止一切单位和个人运用野外高音喇叭,制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运用高音响器材。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噪声扰民,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进行发生噪声污染的运送装卸作业;考试期间,设置禁鸣路段,制止机动车鸣笛。

  对违背上述规则的,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其从严查办、从重处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发生噪声污染的行为,并有权进行检举和投诉。期望各单位和广阔市民统筹兼顾,活跃尽力合作恪守以上规则和要求,保证我县高考、中考顺顺利利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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