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住建局关于做好银川市建筑施工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3-10-31 12:51:55 来源:噪声治理

  应当依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

  各在建项目在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实施工程作业的,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一是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严禁使用锤击桩机等噪声超标的设备。二是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外,禁止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因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市辖三区在建项目须向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提出申请,经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审核同意后,取得《银川市夜间建筑施工连续作业证明》,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提前公告附近居民,才可以进行夜间施工。(两县一市,苏银产业园连续作业证明由属地建设行政主任部门进行受理,参照执行)

  (一)首次办理时,需提供项目备案资料。包括1.工程项目甲乙双方营业执照;2.实施工程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施工许可证;4.施工项目平面图;5.施工工艺安排计划;6.施工合同;7.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8.银川市夜间建筑施工连续作业证明申请表;后续办理时,提供银川市夜间建筑施工连续作业证明申请表。

  (二)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当天如有夜间施工需要,请于当天9:00-17:00至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申请施工连续作业证明;如遇双休日和节假日,需在放假前一个工作日申请。

  (三)有关要求。施工连续作业证明一式两份,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施工公司项目各执一份。各项目需将原件交由工地负责人保管或放在工地值班人员处,便于夜间巡查查看。复印件张贴在工地门口或专用公示栏。附近有噪声敏感区域的,如居民小区、医院学校、机关团体办公地,请将实施工程单位公告书及施工连续作业证明复印件一同粘贴在敏感区域的告示栏内。(公告书需写明项目工地名称、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工艺,并在最后写明“给您和家人的休息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加盖公章或项目部章。)

  (四)申请原则。夜间施工连续作业证明将结合项目所在周边投诉情况予以出具,如果夜间投诉较为频繁,原则上审批间隔需要最少间隔三天方可再次进行夜间施工的申请。

  各企业、项目要格外的重视,提前防范,落实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我局将结合日常和专项检查,对银川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施工作业做监督检查,发现各项目参建三方落实责任不力、不采取相关降噪措施的、无施工连续作业证明夜间施工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1.银川市夜间建筑施工连续作业证明申请表2.银川市夜间建筑施工连续作业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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