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知识介绍

发表时间: 2024-04-11 21:36:40 来源:资质荣誉

  1.1 医院病区与非病区污水应分流,严格医院内部卫生管理体系,严控和分离医院污水和污物,不得将医院产生污物随意弃置排入污水系统。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医院,在设计时应将可能受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与其他污水分开,现有医院应尽可能将受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与其他污水分别收集。

  1.2 传染病医院(含带传染病房综合医院)应设专用化粪池。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传染性污染物,如含粪便等排泄物,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消毒。消毒后的粪便等排泄物应单独处置或排入专用化粪池,其上清液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1.3 医院的各种特殊排水,如含重金属废水、含油废水、洗印废水等应单独收集,分别采取不同的预处理措施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新建医院污水排放量应根据《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质[2003]4号进行取值设计,做到清污分流,节约用水。

  (1) 设备齐全的大型医院或500床以上医院:平均日污水量为400~600L/床.d,kd=0~2,kd为污水日变化系数。

  (2) 一般设备的中型医院或100~499床医院:平均污水量为300~400L/床.d,kd=2~5,kd为污水日变化系数。

  (3) 小型医院(100床以下):平均污水量为250~300L/床.d,kd=5,kd为污水日变化系数。

  医院污水中所含的主要污染物为:病原体(寄生虫卵、病原菌等)、有机物、漂浮及悬浮物、放射性污染物等,未经处理的原污水中含菌总量达10^8个/mL以上,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其中医院污水主要来自于病房、洗衣服、餐厅等。

  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将医院污水按其受纳水体不同的使用功能等规定了相应的粪大肠杆菌群数和余氯标准,对COD、SS等理化指标无特别要求,只需达到一定的要求相比来说较低的其他排污单位标准,且只给出余氯下限而无上限。

  为了加强对医院污水污物的控制和实施新的环境标准体系,国家已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编制《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18466-2005)。

  1、新标准对医院产生的污水、废气和污泥进行了控制,在强调对含病原体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

  2、在生物指标上,新标准对排入下水道与排入水体的医院污水提出不一样的要求。新标准严格区分医院性质,同时根据污水去向分为两个等级,并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提出严格的控制各级指标。

  3、新标准考虑了消毒效果和生 态问题,针对不同性质医院及污水去向对消毒时间和余氯量均作了明确规定,严格了余氯标准的上限。

  4、在理化指标方面,对排入地表水体的医院污水和传染病医院污水的COD、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都在原有标准基础上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以增强污水处理系统的抗风险性。考虑氨氮也消耗消毒剂,对氨氮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对医院污水处理的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有: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法、曝气生物滤池法、生物膜法、CASS法等。医疗污水怎么样处理的效果更加好,应该要依据处理目标选不一样的处理工艺。常见的医院污水工艺如:格栅-调节池-生物处理-沉淀池-过滤-消毒池-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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