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科普 六大亮点!带你读懂新《噪声法》(二)

发表时间: 2024-02-06 07:21:41 来源:噪声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从今年6月5日开始实行,新《 噪声法 》以法律的形式对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监督管理、各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考评,对未完成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设定目标的地区以及噪声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实施约谈并向社会公开。因公路、城市道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排放噪声导致非常严重污染的,或者因铁路运行排放噪声、民用航空器起降排放噪声等导致非常严重污染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噪声污染情况做调查评估和责任认定,并制定噪声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对于未达到国家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的区域所在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编制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及其实施方案,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改善声环境质量。同时,规划及实施方案还要向社会公开。

  对工业噪声,增加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和自行监测制度,同时对可能会产生噪声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评;确保建设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建筑设计企业要对配套建设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建筑施工噪声,要求建筑设计企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建设价格。明确建筑设计企业自动监测责任,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增加禁止夜间施工的规定,除非是因生产工艺技术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抢修、抢险施工作业。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

  对于交通运输噪声,要求基础设施选址要考虑噪声的影响,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民用机场的选址,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距离要符合规定标准的要求。基础设施相关工程技术规范中要有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加强对地铁和铁路噪声的防控和对使用警报器的管理。

  对于社会生活噪声,日常活动中,要尽可能的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要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室内装修噪声要依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鼓励创建宁静区域,在举行中考、高考时,对可能会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等。

  一是禁止广场舞噪声扰民。规定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活动,要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同时,要求公共场所管理的人要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来加强监督管理。如果违反规定的,首先是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禁止机动车轰鸣“炸街”扰民。明确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要求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要控制音量。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的法律和法规处罚。

  三是禁止酒吧等商业场所噪声扰民。明确要求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要采取比较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并且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办法来进行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以上这三种行为,如果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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